雜貨船貨物運輸保險明確保險金額,根據貨物價格、貨物性質、包裝特點、航線確定保險,向雜貨船貨物運輸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文件和檢驗證明,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手續,請注意以下幾點。
1.填寫保險單。保險單是企業向保險公司申請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依據,也是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接受保險的重要依據。投保人應詳細、清楚地填寫保險單。
2.被保險人欄目應根據保險利益的實際相關人員的全稱填寫。因為保險是否有效,直接關系到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。如果買方是被保險人,保險責任將從貨物裝載到船上開始;相反,如果賣方是被保險人,保險將從保險單規定的起點運輸開始。
3.雜貨船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名稱,一般不得一般填寫。標記應與提單上的標記一致,特別是刷在貨物外包裝上的實際標記符號。包裝的數量,包裝的性質,如盒子、包裝、零件、捆綁和數量。
4.運輸工具,如果是船舶運輸,應注明船名,如果需要運輸,也應注明;如果是火車、汽車或航空運輸,只能注明火車、汽車牌照號碼或航空運輸(或航班號碼)。聯運要說明聯運方式。
5.開航日期,有確切日期,應填寫具體日期;如果沒有確切日期,請填寫大約X月X日。
6.提單或運單號、航程或距離應按實際情況填寫。
7.不要承保保險明確填寫需要投保的保險。如有附加保險或與保險人有其他特別協議,也應在本欄注明。
8.貨運保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通前。
在填寫雜貨船貨運保險投保單時,還應注意保險的不同、貨幣價值等條件必須與銷售合同、信用證上列出的保險條件一致。
投保后發現投保項目有錯誤和遺漏,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批改,否則損失后發現與貨運保險單填寫的情況不一致,會影響保險人及時準確的理賠。對于特殊貨物,投保人應根據保險人的要求,提供關文件(如發票、提單復印件)和必要的檢驗證書。